隨著越來越多中國女性獲得經濟獨立,該國離婚率逐年上升。這導致“沖動離婚”越來越普遍。去年約有415萬對中國夫婦解除婚姻關系,2003年時只有130萬對。
英國《衛報》5月29日文章,原題:中國離婚冷靜期的法律引發不滿 根據周四通過的一項新法律,尋求離婚的中國夫婦必須首先經歷一個月的“冷靜期”,該法律引發一場全國性熱議。
為降低離婚率,中國立法機關批準一項法律,要求申請離婚的夫婦要等30天才能獲得辦理。這是中國di一部民法典的一部分。相關措施之前曾在一些省份實施。冷靜期只適用于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去協議離婚的情況。若配偶一方在遭到家暴后到法院去離婚,則不適用。
“我們不能自由離婚了?”有網民寫道,“一定還有很多人沖動結婚,他們也應為結婚設定一個冷靜期!”也有人質疑法官將如何裁決家庭暴力案件,以及冷靜期是否會讓一些人更易受到傷害。有關專家表示,法律仍給予夫妻離婚自由。“他們當初可能是因家庭瑣事發生爭吵,一氣之下就要去離婚。事后可能又反悔了。我們要防止這類沖動型離婚。”
中國di一部民法典將于2021年1月1日生效。這項 立法將取代現有的關于婚姻、收養和財產權等方面的法律。(張旺譯)
德國《明鏡》周刊5月29日文章,原題:中國給申請離婚的夫婦設立反思時間 中國新的《民法典》標志著中國民事權利保護將進入一個全新時代。其中,公眾關注zui多的是婚姻家庭,尤其是“離婚冷靜期”的新規。相關新法顯然是對中國越來越高的離婚率的反應。自2003年以來,中國離婚率不斷增長。“不謹慎離婚”成為越來越普遍的現象,不利于家庭穩定。北京希望通過新規定來應對中國離婚率上升的問題。
德國新聞電視臺5月29日文章,原題:對抗高離婚率,中國規定離婚夫婦深思 這個比以前更嚴格的離婚新法規,在中國網絡上引起熱議。實際上,“離婚冷靜期”在國際上并非新鮮事物,德國也有相關規定,夫婦必須有一年以上的正式分居期才能正式申請離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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